10月25日,博白县人民法院旺茂人民法庭法官刘柏兰携卷下乡,直接将法庭设在旺茂社区,公开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覃某诉称:被告罗某于2021年7月6日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其借款。覃某委托他人向罗某转账112880元。同年8月20日,罗某出具欠条给覃某收执。借款到期后,覃某多次催收,但罗某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覃某向博白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罗某归还借款及利息。
为推进司法公开,加强与乡镇人大代表、政府及村民委员会的联系,旺茂法庭邀请了旺茂镇人大代表、政府干部、社区委员等旁听庭审。
刘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主持庭审,引导原被告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有序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
庭审结束后,刘法官结合村规民约、民法典规定等进行普法宣传。旁听人员纷纷踊跃提问:“口头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追讨债务,有时间限制吗?”“借钱给朋友没有约定利息,还款时可以要求给付利息吗?”……刘法官一一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
乡镇人大代表、政府干部、社区委员和在场群众对此次活动表示赞赏,希望法庭继续加大法治宣传的力度,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通过鲜活真实的案例,让群众直观了解案件审理过程,普及与百姓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懂法、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