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白县人民法院成功促成10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解决了他们的烦“薪”事。
王某某等10人与李某某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经博白县法院审理,王某某等10人与李某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李某某分别于2019年5月30日、2019年6月30日分别付清拖欠劳务款89463.68元。调解协议生效后,李某某拒不履行协议。无奈之下,王某某等人分别于2019年、2020年、2021年向博白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穷尽网络查控、走访调查等措施,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陷入了僵局。后经申请人王某某等人同意,博白县法院依法以终结本次执行的方式结案。
案件虽然终本执行,但执行法官并未放弃对被执行线索的查找和对被执行人的劝导。他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不厌其烦地向其释明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承诺将履行支付全部执行款项,但由于疫情三年造成的资金周转困难,他需要时间筹集款项。
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该10起案件顺利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我们今天是专程来送锦旗的,非常感谢法院为我们拿到了劳务款!”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等人一边将一面印有“一心为民办实事,倾心办案解民忧”的锦旗送到法官手中,一边激动地说道。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下一步,博白县法院将继续践行好“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宗旨,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优化配置执行力量、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举措,着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