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对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4月17日,博白县人民法院附城人民法庭员额法官刘文就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子女抚养的离婚纠纷,庭前向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关注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精神和物质需求。
“婚姻需要经营,感情可以修复,子女的健康成长是父母的期待,也是社会的希望!请三思而后行。”
“父母应当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该职责不因离婚而免除。”
“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
案件当事人在收到提示书后表示,即便夫妻关系解除,也会认真履行家庭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抚养教育,确保孩子健康成长。
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的重要部分,伴随着孩子的一生,也影响着孩子的一生,一份提示书带给父母的不仅是提醒和约束,更是对其正确履行家庭责任的助力和期待。下一步,博白县法院将坚持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原则,持续开展好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推动形成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