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博白县人民法院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博白县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博白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博白县人民法院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博白县人民法院是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层预算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单位,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主要职能是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的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各类案件,依法办理有关强制执行工作,依法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博白县人民法院内设15个部门,分别是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综合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民事第一审判庭、民事第二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下设执行第一庭、执行第二庭、综合科)、立案庭、司法警察大队(下设执行中队)及五个派出人民法庭(附城、旺茂、英桥、龙潭、沙河人民法庭)。
第二部分: 博白县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总收入4069.01万元,同比增加366.11万元,增长9.89%。2024年总支出4069.01万元,同比增加366.11万元,增长9.89%,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总收入预算4069.01万元,同比增加366.11万元,增长9.89%。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19.01万元,同比增加216.11万元,增长5.8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多。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0万元,同比增加150万元,增长0%,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用于新建档案数字化与融合科技法庭。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单位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总支出预算4069.01万元,同比增加366.11万元,增长9.89%。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2695.61万元,同比减少54.29万元,下降1.97 %。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减少。
项目支出预算1373.40万元,同比增加420.40万元,增长44.11%。主要原因是新增法院信息化项目建设。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4069.01万元,同比增加 366.11万元,增长9.89%。2024年财政拨款总支出4069.0万元,同比增加366.11万元,增长9.89%。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19.01万元,同比增加 216.11万元,增长5.84%。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9万元,同比增加9.37万元,增长36.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干警工资总额提高。
公共安全支出3042.71万元,同比增加26.32万元,增长0.8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多。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23万元,同比增加69.74万元,增长20.1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
卫生健康支出217.26万元,同比增加54.5万元,下增长33.4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
城乡社区支出150万元,同比增加15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新增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用于新建档案数字化与融合科技法庭。
住房保障支出208.12万元,同比减少56.18万元,下降36.9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95.61万元,同比减少54.29万元,下降1.9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182.46万元,同比增加143.95万元,增长7.0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24.17万元,同比减少231.85万元,下降35.3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劳务费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8.98万元,同比增加33.61万元,增长60.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两费”经费支出预算 95万元,同口径比2023年减少81万元,下降46.0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1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70万元,比上年减少81万元,下降53.64%,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减少81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7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会议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5.培训费2024年预算安排15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50万元,同比增加15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用于新建档案数字化100万元与融合科技法庭5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我部门本级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4.17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22.23万元,下降4.9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980.84万元,同比增加362.84万元,增长58.71%。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754.4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26.4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2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0万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如下。
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法院信息化项目,预算资金150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信息化项目经费,设1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案件收案件数(≥10000件);设1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结案率(≥95%);设1条时效指标:时效指标1.资金到位率(≥90%);设1条成本指标:成本指标1.项目资金(≥1000万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1.保障正常运转率(≥95%);设1条满意度指标:1.群众满意率(≥9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财政部门/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博白县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