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下午,博白县人民法院龙潭法庭的法官走进博白县司法局大坝司法所,巡回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
原、被告于1998年间在广东南海打工认识,双方生育了三个子女,2008年7月8日到博白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产生夫妻隔阂,2010年2月间,双方再因家庭琐事发生激烈争吵,原告离家出走一直未归。 2015年9月14日,原告以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至本院请求依法准许双方离婚。
考虑到原、被告都是大坝镇人,为方便群众,宣传法律知识,龙潭法庭决定通过巡回法庭的方式,走进村屯公开审理此案。下午3时,法官带齐开庭“装备”,在大坝镇人民调解室开始了巡回法庭审理,庭审环节逐一进行,在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后,审判员宣布休庭。
庭审结束后,该院法官向当事人和前来旁听的村民发放了普法宣传书籍,采取以案析法的方式,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通过旁听巡回法庭审理和法官们的讲解,让我认识了法庭,学到了法律知识。”村民庞某说道。
据了解,近年来,博白县人民法院龙潭法庭结合所辖范围广、群众诉讼不便、邻里纠纷严重影响乡村稳定的现实情况,积极采取巡回法庭的方式,送审上门、调判结合、以案释法,化解民间纠纷,宣传法律知识,解决了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受到当地群众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