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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县法院2011年度6项工作亮点获得通报
作者:江滔  发布时间:2012-08-09 03:07:36 打印 字号: | |
  近日,笔者从中共博白县委办“博办【2012】96号”文件获悉,博白县人民法院2011年6项工作亮点获得“关于博白县2011年度‘亮点'工作通报”。

  2011年,面对国际国内复杂的形势,博白县人民法院在博白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一年打基础,三年大变化,五年翻一番”的目标,解放思想,锐意创新,抢抓机遇;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绩效提升年”等活动为契机,全面发挥法院审判、执行等职能作用,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据悉,博白县法院2011年全年受理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共2386件,去年受理案件2103件,同比上升13.46%,审结1940件;受理执行案件375件,去年受理案件775件,同比下降35%,执结366件。在2011年的工作中,该院全面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在刑事审判中,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40件(去年共收480),同比上升12.5%,审结457件,判处犯罪分子676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69件193人,重刑率为28.55%。根据博白县社会治安的具体情况,该院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分子,特别是对多发性侵财、涉枪、涉赌、涉毒犯罪,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其中,审结杀人、绑架、故意伤害等恶性犯罪案件145件,判处罪犯178人;审结盗窃、抢夺、抢劫、诈骗等危害群众财产犯罪案件144件,判处罪犯236人;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工作用人员职务犯罪,审结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3件,判处犯罪分子22人;依法打击涉及危害国家重点项目建设中的犯罪行为,年内共审结涉及敲诈勒索玉铁铁路、高速公路等类型案件5件16人,依法保护投资软环境。特别是年内成功组织对曾宪贵等2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等13个罪名一案的审理,打出政法机关对黑恶势力狠、稳、准的声势。二是认真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813件(去年1580件),同比上升13.35%。加强民生案件的审理,维护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共审结婚姻、继承、医疗、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850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妥善审理涉企案件,大力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共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539件。三是加强行政审判工作,规范依法行政。该院共受理行政案件33件,去年42件,同比下降30.3%,审结25件,审结的行政案件无一发生矛盾激化,当事人上访事件,有力推进依法治县的进程。在审理中,该院积极推进行政案件协调工作,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经协调化解的案件8件,占审结行政案件的32%,高出上级法院要求的12%,取得了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双赢效果,促进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和谐。同时,该院加强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和执行,执行了水利、环保、交通等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案件,共执行非诉案件3 6件,同比上升38.88%。针对南流江非法采砂猖獗的形势,该院根据水利部门的申请,先后组织了集中大行动5次,出动警车70多辆次、警力600多人次,依法永久性关闭了庞某某等5家非法采砂场,依法保护了环境,保护了民生,有力地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四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年内共受理执行案件375件,同比下降35%,执结标的额2942万元,同比上升32%。该院把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和“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注意规范和创新执行方法,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36份,依法扣划存款392万元,同比上升45.47%,司法拘留30人次,同比上升43.33%;查封、拍卖、变卖财产53次,同比上升50%;执结了大垌镇庞某等人侵占大垌供销社房屋、童某等一批“骨头案”。加大计生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力度,收该类案件23件,全部执结,结案标的51.8万元,同比上升41%。执行工作得到上级法院肯定,今年8月12日,在全区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工作现场会上,该院是反规避执行经验介绍的三个基层法院之一;全市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工作现场会在该院召开。该院的执行工作也得到县委领导的肯定,如该院以和解方式执结付某某等5人与中石化博白石油分公司土地租金纠纷一案,得到市委常委、县委书记温达勤批示:“值得表扬,希望法院在今年的矛盾纠纷化解年中再作新贡献”。五是该院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严把立案关口,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立即立;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当面口头释明法律依据,或书面予以答复,让当事人在立案时少走弯路并提高立案效率,全部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立案受理,一日内立案受理的占99.35%,进一步落实便民、利民措施,该院“立案信访窗口”创建工作获得最高法通报表扬。年内,该院接待来访人员111人次,收到来信20件次,处理答复20件次,接访率和处理答复率均为100%;评估审理案件34件、执行案件46件,通报敏感案件2件,约谈89人;中央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5件,全部得到化解,终结涉诉信访案件8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此外,博白县法院还加强管理创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严格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和执行全过程,积极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一年来,该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结59件,其中调解、撤诉26件,调撤率44.07%,高出上级法院要求的19个百分点,调、撤案件的当事人自动履行率为100%;民商事案件审结1458件,调解、撤诉916件,调撤率62.83%,通过全程调解、全员调解,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使得申请执行案件数同比下降35%,既有效缓解了法院执行工作压力,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真正达到“案结事了”;行政案件审结25件,协调后撤诉8件,撤诉率32%;执行案件结案366件,和解137件,和解率37.43%。借鉴交通巡回法庭的经验,去年该院又成立了医疗纠纷、劳动人事争议两个巡回法庭,构成三大便民纠纷处理平台,矛盾纠纷化解成效明显。其中交通巡回法庭审结案件320件,调解、撤诉242件,调、撤率为75.94%,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100%,是全市交通损害赔偿纠纷调、撤率最高的法院;对交警部门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协议进行司法确认198件,已建立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相关信息网络,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联动大调解工作体系,使案件得到及时处理,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市中院梁文华院长在博白县法院调研时,对交通巡回法庭给予高度评价:“交通巡回法庭探索在容县,推广在玉州,成绩出在博白”;自成立劳动争议巡回法庭以来,该院审结案件47件,特别是针对劳动争议特别多的企业,通过与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有效化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常涉及到的劳动争议纠纷;成立医疗纠纷巡回法庭至年底,审结案件5件。该院还积极探索诉前联调机制,努力通过多种渠道化解社会矛盾,自今年7月1日起至年底,该院共通过诉前联调的方式化解民商事案件93件;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优势,审结涉及妇女儿童案件43件,有力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经过博白县法院全体干警的奋力拼搏,如下六项工作成为该院2011年度的工作亮点:一是该院荣获“全区法院立案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并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的通报表扬;二是荣获自治区公安厅授予的“2011年度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三是在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和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先后在全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荣获“全市法院2010—2011年度集中清理涉诉涉访积案先进集体”;四是该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荣获“2011年度全市法院年度工作嘉奖集体”,执行庭、刑事审判庭荣获“全市法院2011年度三等功集体”;五是英桥人民法庭荣获“2011年度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六是荣获“2011年度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二等奖”、“全市法院司法警察业务技能竞赛集体二等功”。
来源:博白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