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上午,博白县人民法院龙潭法庭副庭长钟善光巧妙化解了一件叔侄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李某庆与被告李某深系同村叔侄关系,侄子李某深系某单位退休干部,其因买房、房子装修急需资金周转,向叔叔李某庆借款50000元,承诺半年内偿还。叔叔考虑到侄子李某深系退休干部,退休工资高,不会还不起这点钱,即同意借款。谁知借款后,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未能偿还。原告一气之下,诉至法院。
考虑到原被告系叔侄关系,若一判了之更伤叔侄和气,法官决定,下村调解。经多番努力,主办法官联系上了被告李某深,其在电话中表示,确因经济紧张未能周转,对不住原告。调解过程中,法官与原、被告定好了见面协商解决的时间。
今日,天气虽冷,又下雨,但原、被告均能按时来到法庭。原、被告系叔侄关系,发生借贷关系的出发点本应是叔叔帮助侄子购房,这说明了原告特别注重叔侄感情,同样作为被告侄子也应感恩原告叔叔的行为,无论从法律层面出发还是从道德层面来讲,叔侄对簿公堂的场面谁都不愿意见到。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本案调解成功:被告李某深在春节前支付10000元给原告李某庆,余款40000元在半年内还清。
从始至终,主办法官钟善光耐心与原、被告沟通,用其真心换原、被告的彼心,在调解过程中真正用心,三心化解了叔侄之间的隔阂,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受损的亲情得到了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