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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法泽白州——博白县法院附城法庭走进绿珠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作者:刘纤  发布时间:2023-12-15 10:09:47 打印 字号: | |

12月12日,博白县人民法院附城人民法庭将庭审“搬”进了博白镇绿珠社区,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揭某诉被告广西某房地产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揭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委托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3名人大代表及部分群众参与旁听。

原告因商铺价格偏高,决定与被告解除买卖合同。经庭前追讨,被告已退还2万元给原告,剩余38万元未退还。原告多次追讨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与被告签订的《商铺协议书》,返还预约诚意金并支付风险补贴金,起算时间从交纳预约诚意金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庭审中,审判员韦素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有序地把握庭审节奏。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韦素敏引导、组织诉讼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整个庭审规范有序。由于双方争议较大,当庭无法进行调解,双方要求庭后调解。

庭审结束后,韦素敏结合此次庭审向旁听群众讲解了签订买卖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并进行现场答疑解惑。

“法院将庭审‘搬’到我们家门口,很接地气、很有意义,既让我们直观地了解了法律法规,学到了很多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又警醒我们要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旁听群众对此次庭审活动给予高度评价,纷纷“点赞”。


 
来源:博白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郑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