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博白县人民法院在博白县昆仑华府小区合并审理了三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并召开物业服务工作座谈会。
案情简介
原告博白县昆仑华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称其负责对昆仑华府小区的物业管理,一直以来均按照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合同》约定,依约为业主提供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但少数部分业主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物业管理费。其中,四名被告分别自2019年2月、2020年1月起至2022年12月拖欠各项费用,包括物业服务费、生活垃圾清运费、电梯维护费、公摊水电费、违约金等。原告多次通过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向欠费业主催收,均无果。被告辩称,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不到位,存在收取物业费后未公布收支明细、安保漏洞及其请求的违约金比例过高等问题。
庭审过程
三件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合并进行审理,由审判员陈家辉独任审理。陈家辉认真听取原、被告的陈述及辩论意见,围绕该案争议焦点,主持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有条不紊地推进庭审进程。
物业服务工作座谈会
为进一步深化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发挥司法对物业服务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有效化解物业服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庭审结束后,博白县法院与昆仑华府物业公司召开物业服务工作座谈会。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剑,附城法庭庭长韦素敏、法官陈家辉,昆仑华府物业公司代表参加此次座谈会。
会上,韦素敏介绍了附城法庭涉房地产案件审理团队审理物业案件的情况,分析了物业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业主不支付物业费的主要原因,同时就物业公司如何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出意见和建议。
物业公司代表就小区管理情况进行了介绍,提出管理服务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并表示将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达到优质服务与主动交费的良性循环。
林剑表示,此次物业服务工作座谈会的召开,对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物业服务事关民生,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强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积极开展物业纠纷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推动物业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妥善处理物业纠纷,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