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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票有何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2010-08-26 11:11:01 打印 字号: | |
  1、法院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应使用传票传唤其到庭。

  2、原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

  3、被告和必须共同诉讼的原告、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责任编辑:博白县法院